买家可以需要增加赔偿损失的十种状况
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首要条件是经营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欺诈是指经营者使用捏造不真实状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状况等方法推行欺骗,使买家产生错误认知面购买产品、同意服务的行为。在现实日常这种欺诈行为的主要表现有:
(一)在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中,制作、发布不真实的、引人误解的广告;
(二)对产品的价格作不真实表示;
(三)冒用别人的注册商标、冒用水平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冒用别人产品特有些名字、包装、装修;
(四)产品存在缺陷面不予告知;
(五)采取雇用别人等方法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六)骗取买家预付款的;
(七)借助邮购销售骗取价款面不提供或者不根据约定条件提供产品的;
(八)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的;
(九)采取不真实或者其他不正当方法销售的产品份量不足的;
(十)以不真实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法销售产品的等等。
欺诈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紧急的,可以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这里所指的欺诈行为,仅指民事法律范畴内的欺诈行为。依据民事权利的特征,倡导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权利在买家一方,买家可以舍弃这一权利,了可以依法需要经营者增加赔偿其遭到的损失,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