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受版权保护,一般没经过授权或是在试用期过后还继续用的,那就会被认定为侵权。如果被认定为侵权行为的话,那你可能需要承担他们的损失赔偿责任。不过,实质中,下面几种状况中用软件就是不违反法律的:
1、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系统内或者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对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具备重大意义的软件,有权决定允许指定的单位用。
2、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实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也是可以进行少量复制的,这样的情况就能不需要经过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赞同,同时也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但用时需要说明这款软件的名字、开发者,并且不能侵犯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依本条例所享有些其它各项权利。
该复制品用完毕后就要妥善保管、收回或者销毁,不能用于其它目的或者向别人提供。
如果在这类状况以外,你软件超越试用期后,没通过合法方法获软件用授权,继续用的,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你那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规定,你或许会被需要根据下面规定赔偿:
1、根据权利人的实质损失给赔偿,作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人,他可以根据我们的遭受的损失计算损失。
2、根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如果你不愿给所得数额的话,或是不配合有所隐瞒的,即使他们取不到证据,法院方面也会根据他们的需要去取证。所以,最好还是好好配合取证。
3、根据“法定赔偿”赔偿,在权利人的实质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可以确定时,起诉到法院了的,那样法院会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虽然可能非常难确定实质损失或是违法所得,但,法院只须依据具体情节,还是可以确定个赔偿额。
最后,一般软件都会给你试用期,如果你没根据规定时间获得授权,致使超越试用期还在用的,他们需要赔偿的数额较多的,建议可与时找个专业律师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