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1日
1、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1000—10000元;
2、审察起诉阶段:—12000元;
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自诉案件:—15000元。
(三)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代理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怎么收费实行。
2、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率收费,具体根据以下比率分档、累计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5%—4%
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3%—2%
10000000元以上2%—1%
3、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
1000—8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怎么收费实行。
4、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5、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代理申诉案件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
(二)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怎么收费收取;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怎么收费减半收取。
6、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包含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和律师办案在途时间等。
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拟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后实行。
律师个人的计时怎么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依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原因原则上按每个人每小时500元以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确需超越500元的,由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申报,经审核赞同后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7、在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对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需要高的案件与集团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可以超越本怎么收费的4倍。对是不是是疑难、复杂案件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律师协会或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协调。
8、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的怎么收费。没有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实行案件,根据一审或二审的怎么收费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9、少数民族区域,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区)的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标准酌情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能超越本标准下限的30%。
10、以上各类收费金额按人民币计收。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收取外币。
十1、本标准暂行两年,自1日起至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