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征:
第一,继承权丧失不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只须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需要符合《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可以随便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紧急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紧急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备相对性。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所有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只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由于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定义,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没有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去世了爸爸,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妈妈和老婆的遗产。